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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1 00:00
来源:本站
2014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捐款使用情况通报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自2002年开始,我市连续13年开展了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这项活动的开展在维护社会稳定、扩大社会救助等方面显现出了积极的效果,对于解决民众疾苦,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市本级直接接收善款1313万元。
一、上缴省慈善总会及工作经费208.7万元
1、按吉林省2014年“双日捐”活动方案要求上缴省慈善总会86万元,由省慈善总会统一使用。
2、依照《吉林省社会慈善捐赠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吉政办发[2002]65号)文件精神,提取慈善事业发展工作经费122.7万元,(捐款总额1313万-上缴省86万)×10%=122.7万元,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共支出38.70万元,剩余84万元。
二、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双日捐分配方案扣除上缴省慈善总会和提取的工作经费,剩余1104.3万元用于开展慈善救助活动。截止2015年9月30日共发放救助资金473.17万元,救助6810人次,剩余救助款631.13万元。
1、用于慈善助春耕项目资金30万元,在“春耕”期间每户贫困家庭300元标准物资,共救助1000户。
2、用于白血病、血友病救助款2.80万元,按省慈善总会救助标准3000元/人,救助10人。
3、“慈善超市”救助款40万元,主要用于为城市低保再保障家庭平价供应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及在端午、中秋节日开展救助活动,救助3800人。
4、困难救助款86.52万元,按照市政府民生任务要求,助困34万元,救助425人,助医52.52万元,救助525人。
5、“救助贫困学生”资金247.5万元,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要求,省、市两级慈善组织多年来开展的“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救助资金212万元,救助大学生530人,救助资金35.5万元,救助中、小学生236人。
6、“优抚对象救助款”6.35万元,按照市政府民生任务要求,用于救助驻吉部队困难官兵、公安民警及退伍老兵,救助34人。
7、“紧急医疗”救助款30万元,救助100人。
8、“见义勇为”资金30万元,救助150人。
以上款项使用,严格按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社会捐赠款使用管理办法》(吉政办发[2002]65号)文件规定执行,经过市财政和审计部门审计,所有款项使用符合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吉林市慈善总会
二O一五年十月十日